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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盛泽镇公开招聘村(社区)工作人员简章
添加时间:2013年2月18日

2011年盛泽镇公开招聘村(社区)工作人员简章

为有效拓宽盛泽镇村(社区)干部进口渠道,充实村(社区)干部后备力量,经镇党委研究决定,我镇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村(社区)工作人员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
一、招聘范围及条件

    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。

    2、热爱农村和社区工作,有扎根基层的思想,服从组织分配,无违法违纪现象。

    3、身体健康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、组织和协调能力。

    4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原籍盛泽镇户口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),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或2010年毕业的往届生。

二、招聘岗位

1、村(社区)工作人员。

2、招聘名额20名(其中:男性12名,女性8名)。

三、报名

    1、报名方法

    凡本人自愿,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,均可报名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,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,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书(件)须符合本《简章》的规定要求,代报名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。

    报名者须提供: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;以上证件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。另须随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。

   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,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办理报名手续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数不足3:1比例的,将适当核减计划的招聘名额。

    2、报名时间:2011年4月14日-4月15日(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00—4:30)。

    3、报名地点:盛泽镇政府三楼会议室(盛泽镇东方大街6号)。

    4、报名注意事项:报名者须对照本《简章》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,所提供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,随时取消招聘资格,责任由报名者自负。

四、考试

  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考试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均采用百分制计算。笔试内容为《公共基础知识》、《行政能力测试》,两门合为一张试卷,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。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,按拟招数1∶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。面试成绩为百分制,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。总成绩相同时录用面试成绩高者。笔试、面试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
五、体检、考核

 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,体检参照人事部、卫生部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的规定,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。因体检、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,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六、聘用

    经考试、体检、考察合格的人员,聘用为盛泽镇村(社区)工作人员。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,正式聘用。试用考核不合格的,不再聘用,自谋职业。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(劳动)争议等事项,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。

七、待遇

1.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,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内,具有大专学历的,月薪报酬为1300元,具有本科学历的,月薪报酬为1600元。

2、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聘用的,具有大专学历的,月薪报酬为1600元;具有本科学历的,月薪报酬为2000元。年终,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,给予适当的考核奖励。

3、聘用的村(社区)工作人员,聘用期内,人事档案统一由盛泽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托管,并从试用期开始,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。

八、纪律

公开招聘村(社区)工作人员必须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考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严禁出现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一经发现即予查处。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。

为方便考生,特设立咨询电话:63080249或63551251。

本《简章》由盛泽镇党委组织办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中共吴江市盛泽镇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四月一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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